考試通知
考試通知為考生檢定資訊,包含有考生檢定日期/時間/地點/檢定科目/級數/考場聯繫電話等。 檢定當天請依照考試通知上標示之檢定日期/時間/地點,提前15分鐘至會場報到。 報到時請出示具有考生身分證字號的證件,如身分證/健保卡/護照等,以便進行身份確認。(報到時不需出示考試通知內容)檢定進行
請聽從音教人員指示進入考場。
檢定進行由兩位監考官負責評審,結束後由監考官當場講評。
檢定結果
講評單上記載得分及合格與否,合格者頒給合格證書(請依通知之時間、地點領取)。
*未達最低考試人數,或因為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,有可能延期或取消考試。
*禁止紀錄考試內容(錄音.拍攝.抄寫等)。